本網評論:“老何說和”說了些什么?
【中國寧波網 2011年08月02日 19:49 作者:李廣華】
寧波市寧?h出了個“老何說和”,成為近期網上人們議論的話題。“老何”是指人,“說和”是指事。最初,大佳何鎮退下來的何姓村干部,自愿進行民間矛盾調解,受到老百姓歡迎。后來,縣里發現這個做法好,在全縣進行推廣,成了一個品牌。據5個鄉鎮統計,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像老何這樣的調解室調解民間案件300余件,涉案金額300余萬元,沒有一起因調解不當而轉為刑事案件和群體性上訪事件。
當前,農村鄉鎮(街道)的經濟社會發展較快,相伴而來的因土地糾紛、宅基地糾紛、山林承包糾紛、家長里短、鄰里矛盾等問題也隨之出現,有些還很激烈。而很多群眾對法律知識和司法程序不是很清楚,打起官司來還會產生費用,因此希望通過調解得以解決。而在基層確有一批像老何這樣有威望、地緣熟、懂法律、熱心腸的老同志,他們出面,很多矛盾會迎刃而解,避免了鄉里鄉親的傷和氣,節省了時間和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寧海縣注意到了這一點,積極扶持這一新出現的事物,發揮“老何”們的作用,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至目前,全縣18個鄉鎮(街道)已全部建立了“老何說和”專職人民調解室。
那么“老何”到底說了些什么呢?
“老何說和”,首先是說出了“公平公正”。“老何”們都是當地有一定威望的人,了解周圍的人和事,矛盾面前能夠有的放矢。在調理過程中,通過說事拉理,給群眾一個訴求的機會,傾聽他們的心聲,并站在公正的角度,不袒護,不偏向,沒有個人的私利,群眾打心里信服。
說出了存在于基層,外人又難以觸摸到的矛盾點。農村“雞毛蒜皮”的瑣事,一般不為外人所知。農村群眾相對文化知識有限,遇到問題時,更加渴望得到政策指導、法律服務,需要有針對性的辦法。問題面前,“老何”們一看便知,能對癥下藥。今年初,溪下王村養殖戶王某反映,因承包塘管閘門的人脫崗,導致潮水無法進入而凍死全部白蟹,要求鎮政府賠償。鎮農辦多次與王某協商,愿做一定補償,但王某提出過高要求。老何根據調查指出,那天的低潮位就是開閘也進不了水。王某被點中要害,自覺理虧,接受了鎮里的賠償。
說出了群眾想聽的話語。他們與矛盾雙方同生活在一塊土地上,面孔熟悉,說話不生分,不板著面孔,不居高臨下,沒官腔,沒套話,群眾好接受,幾句家長里短就促成了問題的解決,用不著非要對簿公堂,出氣消怒。有時,他們也可以用一用長者的身份,說些心里話,批評幾句、教育幾句,群眾能接受,有助于問題的解決。
說出人們渴望和諧的心愿。在農村,發生各類糾紛,在所難免,同時,誰都不愿意惹事,都想過安生的日子。老何的調節既有法律上的知識運用,更有構建和諧社會的道理,他們了解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知曉困難在哪里,出路在哪里。調節者和矛盾當事雙方的愿望是一致的,老百姓聽著信服。所以,解決幾百起,沒有一起反復的。
有網友評論說:“老何說和”是在“雞毛蒜皮”中挖到了“金子”,一個個矛盾,被解決在萌芽狀態,就大大減少了鑄成大矛盾的可能,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這是用金錢所買不來的。
那么為什么要“老何”來說呢?
現階段社會矛盾多發,農村的有些情況更加復雜,解決起來也比較棘手,實踐證明“老何說和”無疑是一種有效的解決方法。“老何說和”是社會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新事物,其社會意義在于它的群眾性,基層群眾間發生的矛盾,最終由群眾自行調解解決,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調解過程在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決在基層,沒有發展成為群體事件,也沒有形成網上熱點事件,是農村社會管理工作的創新,是社會所需,民心所向。
18年前,西店鎮王家村兩個王姓村民,因承包地問題產生糾紛,關系逐漸僵化,矛盾很深。“老何”在受理該糾紛后,一遍遍地做雙方的工作,同時利用自己在村中的人脈和威望,請一些老村干部、老黨員、雙方當事人的好友一起協調處理,在反復調解六個月后,雙方終于做出讓步,一樁18年的積案在半年后得到解決。
構建和諧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很關鍵一點在于創新農村社會管理機制,強化農村社會矛盾的調處力度,正確處理各種糾紛和矛盾,及時恰當地回應和疏導,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如果不采取切實措施緩解和解決群眾中的矛盾,就容易使小問題變成大問題,使矛盾不斷發酵激化。近年來,農村不斷出現的因鄰里糾紛導致的惡性事件,因土地糾紛、房屋拆遷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不得不讓我們對農村的社會管理工作更加重視。
社會管理創新,農村是個大舞臺,沒有農村的和諧穩定,就不會有全社會的小康生活。寧海的“老何說和”針對性強,運行成本低,解決實際問題,這一做法是新時期出現的新鮮事,值得提倡。正如同有的網民在留言中所說:“是一種發揚民間智慧的創新”。“老何”說的以及做的,恰恰是當前社會管理工作中所探索出的一套有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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