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對大眾文化批判的辯護
一個問題總是存在多面性的,同時看待問題的視角也會各不相同,緊隨大眾文化批判而來的是對大眾文化的辯護。
其實,將大眾和文化這兩個詞連在一起已在先天上給這個合成詞定下一種貶義的基調。大眾的“眾”被定義成烏合之眾,一盤散沙,失去人文精神的群氓。他們趣味低下,相互認同又相互模仿,文化趨同,大家千篇一律,無分彼此。“大眾”本來是善的同義語,可后來它被用作貶義詞,就其詞源上看,大眾不是泛指普通民眾,而是用來指民眾的絕大部分,在西方社會,長久以來,它的對立面是富人階級、特權階級和受到良好教育的階級。所以,毫不奇怪,由于持批判態度的作家們要么是后一階層的成員,要么是后一階層的代理人,大眾一詞從他們的筆底下流出來,很自然就成了粗俗、低級、庸俗、便宜一類的代名詞。他們將自己的趣味加之于大眾之上,用主流或官方文化對大眾文化進行闡釋。他們把文化的價值等同于消費這些產品的社會群體的價值。
批判者習慣于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大眾,然而他們對電視節目批判最激烈的同時,在電視機前實際選擇時也趨向于選擇通俗性節目。埃里克•塞瓦賴德稱:任何一個低級趣味的人都不會有高級趣味,但每一個自稱趣味高級的人都有相當分量的低級趣味。而在電視面前,在那種日常的、放松的、私人的空間里,人的低級趣味最容易起主導作用的。
三、 大眾口味由誰決定?
大眾的興趣和口味到底由誰來決定?在人性問題上到底誰是真正的主人?每個人是否都應該有權利根據自己的愛好和品味去欣賞自己喜歡的東西而不必顧及知識分子意識形態的道德要求?電視的發展是否應該將精英文化和大眾文化截然分開?事實上,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大眾文化,它包含了對人、對自然的關懷,高雅藝術和通俗藝術的對立也在日益消失。1997年,周星馳以一種文化的方式流行,這種趨勢在2000年達到頂峰。從2001年開始,周星馳的喜劇風格被主流文化認可,其本人也以民間的方式,具有象征意義地進入中國最著名的學府——北京大學。這種進入表明,周星馳式的流行文化在今天的文化結構中牢牢地占據了一席之地,使得人們不得不開始重新審視它。更何況,通俗藝術保存和體現文化傳統還必須經歷一個過程。有許多文化形式如爵士樂,在開始產生時被貶為具有暴力傾向的、粗俗的、反傳統的、瘋子般的東西,發展到現在,它卻成了不折不扣的經典高雅藝術形式。
有些學者也認為,大眾文化有自己的目的、功能和標準。反對把它看成是高雅文化或傳統文化的反面。他們認為,大眾文化反映和表達了多數人的審美需要和其他心理、精神需要,因而它在成為商品的同時并不妨礙它成為滿足人們精神需要的的文化產品。其次,任何人都有同樣的權力來選擇他們所需要和喜愛的文化,精英對文化的判斷不能強加給大眾,并非只有文化專家的判斷才是正確的,文化的民主要求一種文化的多元主義來維護大眾文化的合理性,任何對文化趣味的評價都要尊重公眾的需要和趣味。大眾傳播媒介首先是為“大眾”而產生的,其本質在于大眾性。它首先是用來溝通大眾的生命空間的。由于各種物理、生理的關系,不同的群體會有不同的生命空間。如果傳播者利用媒介,只是為了提供高雅文化,同時帶有極強的教化性,那么大眾媒介中的內容可能既單調又顯得極為純潔。但這種傳播所激起的意義根本與“大眾”無關,當然,它可能是某一群體人們生命空間的一部分,但不是大眾的。那么大眾媒介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義。
功也好,過也罷,大眾文化都在演繹著自己的使命,進入后現代的、媒介的、信息的社會,大眾文化現象已經成為我們當代文化中一個不可回避的重大問題。它迅速風靡,沖擊著我們的傳統,向我們過去所堅信的理想和價值觀、教育、藝術及整個社會提出新的挑戰。面對這種獨特而普遍的現象,我們需要做并不是急忙下結論,或給某一特定的現象打上某某文化的標簽,我們必須在各種實踐和學術思考的基礎上,對維護、發展文化生態環境提出預見性的意見,作為大眾在日常生活中作出決策時的參考。
參考文獻
①羅鋼、劉象愚主編:《文化研究讀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9月版。
②陸揚、王毅:《大眾文化與傳播》,上海三聯書店2000年版。
③加麥克盧漢:《理解媒介》,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
④王政挺:《傳播文化與理解》,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⑤苗棣、范鐘離:《電視文化學》,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1997年版。
⑥吳蒂:《一種流行文化的側面》,《錢江晚報》,2001年5月18日。
(作者王俊系浙江衛視營銷廣告中心主任兼廣告部主任;鄭麗萍系浙江衛視廣告部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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