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4年度浙江新聞獎媒體融合報道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浙報集團、省廣電集團,各市記協,省記協省級專業報工委:
為推動新聞媒體全面增強現代傳播意識,強化互聯網思維,加快媒體融合與新媒體應用的步伐,鼓勵媒體融合報道和新媒體傳播應用,檢驗融合報道成效,省記協決定在2014年度浙江新聞獎中增設媒體融合報道獎。
現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宗旨
開展媒體融合報道獎評選活動,旨在引導和鼓勵我省各級各類媒體主動應對變革,充分發揮新興媒體特點,努力創新內容表現形態、傳播手段和新聞生產方式,走出一條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之路。
二、評選規則
(一)參評作品范圍
下列新聞單位刊播的新聞作品可參評:
1、本省有全國統一刊號的報刊;
2、本省經國家正式批準的廣播電臺、電視臺;
3、本省經正式批準的由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和新聞單位主辦的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新聞網站。
此外,湖州晚報、臺州晚報、處州晚報、衢州晚報等四家晚報經特批,允許參評。
各新聞單位主辦的新聞客戶端、手機報、媒體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形態作品也列入參評范圍。
(二)參評作品總體要求
媒體融合報道,指圍繞某一新聞事件或其他報道主題,最有效地利用不同媒介的優勢,通過多平臺、多媒體所做的集成式報道和傳播。
參評作品要求圍繞主流宣傳,增強輿論引導力,綜合運用新聞客戶端、彩信手機報、媒體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微視頻等各種新型媒介形態開展新聞報道,多媒體呈現、多渠道傳播、多終端推送,使報道內容精彩、形式生動,傳播有效。
其主要特點應包括:
內容策劃上,弘揚主旋律,對報道客體進行充分發掘、展示和分析,以多媒體、多技術等手段進行空間、時間的組合,使受眾從多種角度、多個層面了解報道主題;
傳播效果上,通過新媒體的特有方式傳播,對受傳者和社會產生影響,弘揚社會正能量,引導正確輿論;
技術創新上,在傳播形態、互動形式、視覺傳達等方面呈現多樣性及創新性。
(三)參評作品具體要求
1、參評作品按組計,每組圍繞1個主題,刊播載體除了自身的主媒介外,至少另有2種以上的新媒介(含具有參評資格新聞單位所創辦的網站、手機報、APP、微博、微信公眾號等)。
2、參評作品類別包括:
(1)文字類、廣播類、電視類、網站類、新媒體類等多形式的媒體融合報道作品。
(2)形式涵蓋消息、通訊、評論、系列(連續、組合)報道、新聞攝影、新聞專題、新聞訪談節目、新聞現場直播、可視化新聞,具體定義及要求同浙江新聞獎。
3、所有參評作品均須為原創、首播作品,包括: 報刊、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原創并在2014年度內首次刊播的新聞作品(系列報道主體應在2014年度內刊播并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結束)。
4、媒體融合報道作品字數、時長、形態不拘,但報道主體作品明確為傳統新聞評獎類別的,鼓勵報送符合相關要求規范的作品,即:
報刊消息類作品不超過1000字,評論類作品不超過2000字,通訊類作品不超過4000字,系列(連續、組合)報道類平均單篇作品不超過2000字,特寫不超過3000字;
廣播、電視消息類作品不超過4分鐘,系列(連續、組合)報道類平均單件作品不超過8分鐘,訪談類作品不超過1小時;廣播評論類作品不超過15分鐘,電視評論類作品不超過40分鐘,廣播專題類作品不超過30分鐘,電視專題類作品不超過45分鐘。
網站、新媒體作品中,可視化新聞作品要求形式生動、分析深度。新聞專題作品要求形式多樣,角度全面。新聞報道、新聞評論字數或時長要求同文字類和廣播電視類作品。新聞訪談作品中主持人與嘉賓現場交流談話內容不少于作品2/3。
5、參評作品統一署“主創人員”名字(作者、編輯、攝像、主持等角色可括號注明),署名限定6人以內,如7人以上應署名“集體”,并附主創人員名單(作者、編輯、攝像、主持等角色可括號注明)。主創人員作者、編輯等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時署名為準(刊播時為筆名、網名的,申報時可在筆名、網名后括號內填報本名)。
6、參評作品的附送材料須包括:2014年全年內能夠反映該媒體融合報道影響力效果的點擊數、轉載數、互動數據等。
7、媒體融合的系列報道作品,須選取每類媒介報道的代表作3件(頭、中、尾各一件),在電子報送平臺的相關欄目內附上相關文檔或鏈接地址,并制作《系列報道代表作目錄》。
作者: 編輯: 劉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