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4年度浙江新聞獎媒體融合報道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四、評獎標準
(一)總標準,同“浙江新聞獎評選標準”1至7條。
(二)其他標準:
媒體融合報道獎著重從主題表達形式、視覺效果、技術創新、點擊率、轉載率、互動效果、融合連續統一性等多方面進行評價,最終評選結果取決于對全媒體融合各種因素的綜合評價。
微博、微信類:
1、要求主題鮮明,風格獨特;能夠完美、準確展示新聞內容;
2、細節精致、色彩協調、配圖精美;
3、符合讀者閱讀習慣,體現新聞性和網絡特點的完美統一;
4、社會反響大(參考瀏覽量、轉發量等)。
新聞客戶端類:(手機WAP、手機報、新聞客戶端等)
1、再編輯內容豐富多樣,配圖鮮明;
2、充分體現出移動新聞客戶端傳播范圍廣、交互性強等優勢;
3、語言文字簡明扼要,專題豐富;
4、社會反響大(參考瀏覽量、轉發量等)。
音視頻類:(音頻、動漫、微動漫、視頻等)
主題集中,重點突出,內容豐富,編輯思想明確,內容選擇與定位、播出時段相適應,字幕準確,制作水平較高。
五、設獎數額
2014年度浙江新聞獎媒體融合報道獎設一等獎3件,二等獎6件,三等獎11件。
六、報送要求
(一)推薦、報送總體按《浙江新聞獎評選辦法》相關規定進行。
(二)此次媒體融合報道獎評選報送單位為浙報集團、省廣電集團,各市記協,省記協專業報工委,負責相應范圍媒體作品的推薦、報送工作。
各報送單位組織初評后,按分配數額報送作品參評:
1、浙報集團(包括子報子刊、新聞客戶端、浙江在線網站)、省廣電集團(包括所屬頻率、頻道、新藍網)各推薦5件;
2、杭州、寧波、溫州市記協各推薦4件;
3、其他8個市記協各推薦3件;
4、省級專業報工委推薦3件。
(三)鼓勵以報業集團、報社、廣電集團、廣播電視臺為單位統一評選并向報送單位推薦。同一新聞單位(報業集團、報社、廣電集團、廣播電視臺)在不同平臺上刊播的同內容作品只能報送1次。
(四)參加過2014年第四季度全省媒體融合大賽的作品(含獲獎作品)依然可以推薦、報送此次評獎。
(五)各報送單位均須按本通知規定的格式及要求,在2015年3月31日前報送參評作品及相關材料。報送作品以電子報送為主,由報送單位通過“浙江省記協新聞評獎系統”網絡報送平臺進行報送,須按照評選項目要求逐項填寫(網絡報送平臺3月31日24時關閉);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報送,紙質材料報送要求是:包含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聞客戶端、手機報、微博、微信等作品的紙質材料和廣播電視光盤等一式2份,加蓋公章的參評作品推薦表一式15份(如屬系列報道,另附系列報道代表作目錄),各報送單位的報送作品目錄1份(報送截止時間為3月31日,以郵戳為準)。
(六)紙質材料報送地點:杭州體育場路178號浙報老大樓802室省記協秘書處。聯系人:傅亦軍;電話:(0571)85310661;傳真:(0571)85311055
電子報送:通過浙江記協網首頁新聞評獎平臺入口登錄。
報送事宜咨詢電話:(0571)85310345
浙江省新聞工作者協會
2015年3月10日
作者: 編輯: 劉卓文